:13810967288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是: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 新闻资讯 > 以梦为马,莫负韶华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沙律师侧记 >

以梦为马,莫负韶华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沙律师侧记

来源:北京再审申诉律师浏览次数:61 时间:2021-07-19 17:13

      


 

 编者按

  从皖北古城到首都北京,从军都山到京师大厦。本文 主人公——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沙律师走出了 一条传奇而又坚毅的律师之路。 我们先来看下他的简历:张沙律师,现任北京市京师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具备证券 业从业资格,系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司法部《法律与生活》 栏目点评嘉宾。其带领的律师团队成员多数毕业于北京大 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重点院校。张沙律师力求打造国内顶 级的律师团队,为此,他一直秉持“精益求精、追求卓越” 的执业理念,并在每一起案件中,孜孜不倦地为寻求法律 救济的委托人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从以上简历中,读者可能没有看到“传奇”,也未曾 看到“坚毅”,那么,张沙律师有着怎样的传奇经历?又 有着怎样坚定的律师故事呢?且让笔者为读者诸君慢慢道 来。


  以梦为马,莫负韶华 

  张沙于 1982 年出生在安徽北部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 (宿州市), 少年的他就酷爱学习,自学业开始即表现出 非凡的意志力和独特的性格,并在初中的阶段很快从同龄 人中脱颖而出,成绩优异,且学习方法新奇。在同学们都 在游玩的时光里,他慢慢地、不急不躁地将学习成绩排到 了前列。 少年时代的张沙就有一颗侠义之心,待人真诚,喜欢 帮助同学。在那个年代,周润发、刘德华等港台巨星是 70后、 80 后懵懂少年心中的偶像,张沙也不例外,看影碟,听流 行歌曲,甚至发型一直保持着‘三七分’,还不忘在头发 上喷上啫喱,打点摩丝,直到今天一些少年的玩伴仍对他 印象深刻。 1997 年,伴随香港的回归,张沙已经考入一所文化底 蕴深厚的双语高中。高中时期的学习生活是艰苦的、漫长的, 但张沙在聆听老师教诲的同时也不忘涉猎更多课外书籍, 《读者》、《知音》他常常翻阅,《拿破仑》、《林肯传记》 也常浏览,武侠书籍、中国近代史等更是手不释卷。匆匆 岁月,这个少年渐渐有了自己的偏好,他独爱历史和文学,

              


      

  文理分科时他毅然选择了文科,黄老之学、孔孟之道已然 开始伴随他的整个寒暑假期。 他渐渐变得少言寡语,但却更爱思考,同学们对他最 大的印象就是,他常常去校园附近一条小河的岸边埋头读 书。冬去春来,谁的青春不懵懂,唯有奋斗不负青春。在 临近毕业时,他向那个仰慕已久的女孩用最简洁的语言和 真挚的情感表白,女孩儿当场未明确自己心意,第二天, 张沙收到女孩亲自送来的一封长信,蓝色彩纸上写满了勉 励和慰藉,张沙看后自觉羞愧难当,但之后他及时调整情绪, 毅然决然地开始了新的征程,这时新千年的钟声已然敲响, 而张沙却已背负着梦想独自“北上”,来到了北京——这 个对他来说既陌生又向往已久的都市,并走进了中国法学 的最高学府——中国政法大学。 

  书山有路,以勤为径 

  首都的魅力对少年张沙充满了无穷的吸引力,但流光 溢彩的城市风貌,弱柳扶风的校园美景并不是他关注的重 点。感受到同学们脱离高中生活的那种轻松和愉悦的同时, 他开始思考选择法学专业的意义如何?学业堪重,同时他 也在思考法学的思想、法律制度的变迁问题等。但“既然 选择了方向,就只顾风雨兼程”,法学专业的课程重,他 就采取预习、听课、复习这一老套又屡试不爽的学习三步法, 这时他自感已然悟通学习境界,不应以巧取胜终归自然。 每逢周六日他就独自赶往国家图书馆,在书的海洋里学习 了德国社会史、各类法学著作;拜读了欧美政治哲学论著, 世界人物论著等。当时他曾感慨:岁月是所有人无法打败 的对手,即使曾经身处巅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喧嚣过 后尘埃落定,曾经的峥嵘岁月,或都将成为江湖传说中的 陈年往事,一切只不过是笑谈中的过眼云烟! 

 “法大如梦不愿醒,四年四度军都春,一生一世法大 人!”厚重的教科书上浸满了张沙手上的汗珠,拓荒牛的 那一抹余晖中,操场跑道上也经常出现张沙的身影。期间, 他的各科成绩优异,课外涉猎广泛,思辨敏捷、逻辑清晰, 在校内“圈粉”无数,同学们送给他绰号“法王”。 这时已成年的张沙开始思考:冤假错案为何会频繁发 生?纠错的程序为何那样的艰辛、漫长?他非常困扰,但 当时在书本上他没有找到答案。冤假错案造成人间的悲剧 一幕接一幕。这时,他是孤寂的,他多么期望能有良师益 友的帮助,来解开他心中的壁垒,但却苦苦寻觅而不得。 他又是惆怅的,他自信当时的校园生活是充实的,但他却 总是忧心忡忡,唯恐所学不够精进,不够广博,毕业后蓦 然回首,往日成虚度,为年少时的懈怠悔恨终生! 此时,《南方周末》、《21 世纪经济报道》等也成了 一向关注社会民生的张沙每周必读的报刊,此外,在大学 期间,他还利用课外时间更加深入地学习了孔孟思想、老 庄之道。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 余……”自认为精通了孔孟之学、黄老之道的张沙,终归 还是明白了儒家思想、道家之说无非是出世与入世并重, 抑或有所倾斜阐述而已。“人”是世间宇宙中的主体而非 客体,改造我们这样一个物质世界向着美好的方向发展, 终究还是需以“出世”的思想和“入世”的方法应用于物 质世界,正所谓“大乘之道”也。 

   无惧风雨,以案释法 

   执业多年来,张沙律师承办了许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 请再审的案件,在代理委托人申请再审和申诉案件的过程 中,他总结出一套独特的工作方法和心得,他认为“天下 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接着,张沙与笔者分享了一起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 案件,并总结了自己的办案思路。在这个案件中,他带领 律师团队调阅一审、二审法院的审理卷宗,对阅卷工作作 出详细的笔记,并摘抄出其中的要点和关键证据,在厘清 事实的基础上,查看各类证据资料,寻求能够证实案件事 实的依据,再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检索全国各级人民法院 曾审理的同类型案件的判例,针对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同 类型案件裁判,翔实地查看,反复地阅读、揣摩、甄别出 其中的共通性问题。最终,其代理意见被上级人民法院支持, 并获再审改判。因案件涉及当事人隐私,在此不便赘述。 执业多年来,张沙律师承办的案件涉及全国绝大部分 区域,案件也涉及汽贸、化工产业、城投建设、房地产及 生物医药等诸多领域。近年来,张沙律师主要以民商事案 件的各类争议纠纷的解决,以及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案件 的刑事辩护为主。在行政诉讼领域亦建树颇深,并曾主办

      

  城市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征收引发的案件,擅长对城中村、 棚户区改造、大型城建基础设施占地、水利库区设施建设 占地领域的案件办理。

  为方便读者,现将张沙律师近年承办地经典案罗列如 下:1. 张某某与太原市某区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行政强制行 为违法案(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案件);2. 廊坊某家具有限 公司、钱某某与大厂回族自治县某机关单位关于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民事再审案 件);3. 张某某与鹿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赔偿案件(最 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件);4. 陈某某与龙岩市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纠纷案件;5.阳 春市人民政府、邓某某关于强行征收土地(鱼塘)纠纷案件; 6. 林某某与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台州市规划局 关于规划行政许可案件;7. 刚某某与李某委托理财合同纠 纷案件等。

  重温光辉历程,传承红色基因 

  初入社会,张沙便奠定了传统文化根基和承继了优良 的革命传统。张沙律师到北京读书后,经常聆听舅舅教诲。 舅舅王主玉于 1952 年自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毕业之后 便调入中央军事委员会工作,随即在总参谋部、政治部担 任干事、政治助理员,1962 年调入中共中央《红旗》杂志社, 1975 年调入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工作至退休。

  舅舅耐心、认真地说文解字,并叮嘱他读《史记》、《汉 书》、《后汉书》、《资治通鉴》等国史,舅舅同时也为 张沙不断点拨了孔孟之学、黄老之道的微妙之处。同时, 舅舅还给他讲述中国革命近代史,历数前辈先烈英雄事迹, 以及他们为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的发展所作出的卓越贡献。 是张沙在哲辩思想和优良革命传统上的精神导师和引路人。 这些,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张沙的成长,并让张沙建 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做一个对社会、 对国家有贡献的人。 2021 年,适逢建党百年,一个世纪的沧桑巨变,为向 党的百年华诞献礼,张沙律师带领其团队律师,不断深刻 领悟习总书记谈到的“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 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努力把红色基因传承好” 的精义。 可以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传承党的红色基因,已深 入张沙律师的血脉和灵魂。 张沙律师的外公王峩菁(又名王茂菁,摘自《宿州新 四军人物》第二辑、《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宿县组织史》) 在新中国成立前曾任安徽省北部地区新四军抗日民主政府 区长,其同战友一道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了 积极的贡献。 2021 年 6 月,张沙律师邀请北京新四军研究会三师分 会领导莅临其所供职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盛情接待 了该研究会会长一行等人,并携同仁一起认真聆听其讲述 革命先烈们的人物事迹,再次感受战场的硝烟弥漫、岁月 峥嵘,京师律师同仁无不感怀,当前之和平岁月、盛世年 代的来之不易。

10


  后记 “吞舟之鱼,不游支流;鸿鹄高飞,不集污池。”我 们相信,张沙律师和他的京师律师同仁,必将坚持赓续革 命前辈红色基因和光荣传统,以律师行业为基点,不断培 养京师律师的韧性和意志,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己 任,全身心投入工作,千方百计、殚精竭虑,力争为社会 主义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 兴尽自身的绵薄之力!




分享到:
违反法定程序的强拆行为违法 重温光辉历程,传承红色基因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沙律师侧记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QQ在线

在线咨询

13810967288

cache
Processed in 0.006063 Second.